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肝病专家名医风采
郝然
1984年毕业于天津中医药大学,分配在甘肃省肝病专科医院从事各型肝病的诊疗及科研工作,先后发表论文二十多条篇,多次参与国家级学术交流会,2002年晋升内科副主任医师. 对各型肝...[详细内容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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乙肝妈妈孕期必知常识


http://www.120gb.cn 文章来源: 贵州省红十字会医院肝病中心 发布日期:2010-3-10 点击次数:8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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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贵州省红十字会医院肝病中心专家指出:乙肝病毒通常经体液交换传播,其中母婴之间的垂直传播起着重要作用。统计表明 ,人群中约40%HBsAg阳性者是因母婴传播而引起的。而在我国“乙肝”病毒感染人群中大约有6千万为女性。因此,对于 乙肝病毒携带的妇女而言,乙肝病毒通常经体液交换传播,其中母婴之间的垂直传播起着重要作用。
  孕前一知:乙肝常识先知晓
  乙肝传播的一些途径:经血和血制品传播;母婴传播(其中围产期传播是母婴传播的主要方式,多为分娩时接触HBV阳性 母亲的血液和体液传播);经破损的皮肤和黏膜传播;未严格消毒的医疗器械、注射器;侵入性诊疗操作和手术;静脉内 滥用毒品;性接触传播等。
  孕前二知:科学筛选早发现
  对于有潜在乙肝罹患风险的孕妇,必须在专业医师的指导下判别自身目前的乙肝患病状况。如果肝功能,B超持续稳定6个 月以上(不管时所谓的大三阳还是小三阳),说明病情比较稳定,不影响正常生活,因此这类妇女可以怀孕。
  若诊断显示大三阳,小三阳,同时HBV-DNA呈阳性,肝功能异常,伴有肝细胞损伤,说明病情处在活动期,这个时候对于 这类妇女最好先考虑休息治疗,待“乙肝”病毒e抗原、HBV-DNA转阴后再怀孕为好。此外,肝炎的急性期和肝炎后肝硬化 不能怀孕生育,这是为了母亲健康,同时也避免怀孕后将病毒传染给胎儿。
  孕前三知:及时产检避风险
  若孕妇本身属于肝病的高危人群,那么尽早接受产前检查非常必要。虽然正常怀孕不会加重肝脏损坏,但一些产科并发症 如剧吐、怀孕期间的高血压综合征,可能会引起严重的肝脏病变。早些开始检查,有助于早期发现和处理这类疾病,避免 或缓解其进一步发展。推荐阅读:乙肝女性六种状况不宜怀孕
  一旦确诊,对于乙肝的治疗应该双管齐下,强效抑制病毒和e抗原血清转换同等重要。比如在专业医师的指导下选择拉米 夫定,替比夫定等药物治疗方法。
  此外,由于乙肝的有些症状与某些孕期生理反应和其他肝胆疾病很相似,同样会出现发热、无力、厌油、恶心、呕吐、厌 食、右上腹疼、皮肤和眼睛发黄等,因此乙肝孕妇应在孕早期(3个月内)就到医院就诊,排除可能存在的疾病。
 贵州省红十字会医院提醒:个人体质不同发生疾病的程度及症状不一,须遵循主治医师指导治疗最佳。如有其它疑问可以点击在线咨询,与我院在线医生免费详细咨询与指导,或拨打咨询热线:0851-5973999。贵州省红十字会医院祝您健康快乐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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